县河步道清障除表项目工程的决议
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县河步道清障除表项目工程形成如下决议:
1.工程名称:县河步道清障除表项目
2.项目地点:县河太丰垸社区路段
3.项目功能:清障保畅.利民出行
4.资金来源:社区自筹
5.工程规模:县河步道全段长740米宽3米.面积约3700㎡
6.承建人:何本鑫
7.成交价:16916元.
8.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雨天顺延)
9.结算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1日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15807225315
秦丰镇(街道)太丰垸村(居)民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